2011年12月12日 星期一

小說的定義

小說是文學的一種樣式,一般描寫人物故事,塑造多種多樣的人物形象,但亦有例外。




它是擁有完整布局、發展及主題的文學作品。而對話是不是具有鮮明的個性,每個人物說的話是不是有獨特的語言風格,是衡量小說水準的一個重要標準。
與其他文學樣式相比,小說的容量較大,它可以細緻的展現人物性格和人物命運,可以表現錯綜複雜的矛盾衝突,同時還可以描述人物所處的社會生活環境。
小說的優勢是可以提供整體的,廣闊的社會生活。
「小說」一詞,最早見於《莊子·外物》:「飾小說以干縣令,其於大達亦遠矣。」這裡所說的小說,是指瑣碎的言談、小的道理,與現時所說的小說相差甚遠。文學中,小說通常指長篇小說、中篇、短篇小說和詩的形式
英文「Novel」是指篇幅較長的小說,而「Fiction」是指虛構的故事作品(不限於文字),中文的「小說」嚴格來說沒有單一合適的英語單字可以對應,但是大多會將Novel譯為小說。


小說的要素
主題(theme)、角色(character)、情節(plot)、衝突(conflict)、對話(dialogue)、觀點(point of view)、場景(scene)、背景(setting)、架構(structure)


至於分類:
按題材分類、按載體分類、按寫作手法分類、按流派分類、按年代分類、按對象分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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